进入冬季,火锅成为不少消费者的餐饮选择,其中各式丸子凭借多样风味、食用便捷,成为火锅餐桌上的热门食材。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肉丸产品,消费者该如何选择?记者发现,有些肉丸产品存在名不副实的情况。对此,专家提醒,选购火锅肉丸类食材时不能只关注产品名称,还需查看配料表,甄别食材品质与成分。
肉丸名不副实
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国家标准,配料表内的原料按占比高低依次排列,直观反映产品原料构成情况。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火锅肉丸的产品名称,与其配料表中标注的实际含量最高的原料不一致。例如标称“牛肉丸”的产品,配料表首位实为猪肉;标注“墨鱼丸”“章鱼丸”的产品,核心原料却是鱼糜等,与消费者对产品名称的直观认知形成偏差,可能影响其购买判断。
此外,标注具体鱼肉含量的鱼丸产品占比不高。即便有产品标注了相关含量,标注的方式也各不相同。例如,有的标注“鱼糜含量”,有的标注“鱼糜+鱼肉+猪肉含量”。
除了肉丸产品名不副实外,蟹肉棒等产品也存在用产品名称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不少蟹肉棒等产品的配料表显示根本不含蟹肉。
执行标准不一
针对上述现象,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分析认为,使用价格较低的鱼糜、鸡肉、猪肉等原料替代高价的纯肉类或海鲜,是商家控制成本的主要手段。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市面上多款丸子类产品,其产品分类归属及执行标准号各不相同。除了有的企业标注执行企业标准外,市售肉丸大多执行两项行业标准,即SB/T10610——《肉丸》和SB/T10379——《速冻调制食品》。记者了解到,这两项标准对于产品包装的规定中并未涉及名称、成分。
朱毅表示,执行标准不一或是造成目前一些肉丸产品名称与用料不对应、鱼肉含量标注口径杂乱的主要原因。目前追求高品质的肉丸会选择执行《肉丸》(SB/T10610)并标明等级;主打风味的肉丸,多选择门槛更低的《速冻调制食品》(SB/T10379)。鱼糜制品无最低鱼糜含量要求。地方标准如《汕头牛肉丸》(DBS44/005-2024)规定,牛肉含量要超过90%。综合来看,目前肉丸产品的真材实料程度,更多依赖于企业标准和品牌信誉。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认为,肉丸等产品名不副实,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也不利于行业有序竞争和提质升级,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完善标准、加强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选购要关注配料表
“肉丸名不副实”已成为消费者选购相关食材时须重点关注的问题。消费者组织建议消费者在选购时关注包装上的配料表,优先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
挑选肉丸时应选择预包装产品,优选含肉量高的制品,火锅肉丸的含肉量有明确标准:执行SB/T10610时,特级肉丸含肉量不低于65%,优级不低于55%,普通级不低于45%;执行SB/T10379时,速冻调制肉丸中鸡肉或猪肉含量不低于10%,牛肉或羊肉不低于8%,其他肉类不低于8%。
消费者组织特别提醒消费者,市售肉丸普遍存在脂肪和钠含量高的问题。部分肉丸的钠含量超过500mg/100g,长期食用可能增加健康风险。建议通过正规渠道选购,重点关注营养成分表中的热量和钠含量,避免购买零散手工制作或裸露销售的肉丸。
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