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轮船公司及大屋子。 ▼清光绪年间的牛庄(营口)邮政局。
刘永春
邮资邮路
牛庄海关试办邮政,有关邮政资费及邮运路线均执行天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的制定与安排,可以说照搬西方新式邮政无疑。首先是制定试办邮政的五处海关邮资统一管理。
1878年5月1日,德璀琳向试办邮政海关发出公告:
“各试办邮政海关,从5月15日起按下列邮资收费,信函每重半英两(15.5g),北京、天津互寄为3分银,北京、天津与牛庄、烟台、上海互寄为5分银,北京、天津、牛庄、烟台、上海新闻纸等互寄为1分银。如预付邮资可申请使用代替邮票的邮资登记册逐月结算。”
1878年12月11日,天津海关中心局向试办邮政的各海关发出中外邮票使用通知,凡经由海关书信馆(邮局)转交驻上海的外国邮政机构发往国外的邮件,除了要按由海上或陆路运往上海所需的邮资加贴中国邮票外,可允许寄件人任意使用印有各种邮资的外国邮票。特此规定,外国邮票贴在写有收件人名址一面(既邮件正面),而中国邮票则贴在邮件背面。同时对国内外的邮政资费也作了统一规定。
1879年11月15日,海关试办邮政再次对国外水、陆路寄递的文函物件各种资费做了统一规定,由水、陆路寄递北京、天津、牛庄、烟台、上海、镇江等口岸往来信件,重4钱以内无论远近均收银3分,合大钱48文。
同时通知试办邮政海关将原“海关书信馆”(又称海关邮务处)改称为“拨驷达局”(POST),既“海关邮局”之意。牛庄“海关书信馆”于同年12月14日改称“牛庄拨驷达局”,既“牛庄海关邮局”。
牛庄海关试办邮政初期,以水路传递邮件为主。早在1878年5月,北洋大臣李鸿章曾下令北洋水师各舰管带,随时将各舰出入天津、上海、牛庄、烟台等港口时间及时通知以上海关,以便利用出入港军舰带运邮件。同时天津海关德璀琳与招商局轮船公司总经理唐镜心商订,利用招商局商船同试办邮政海关合作,由出入港商船捎带海关邮件。在同招商局合作中,先后又同怡合轮船公司、太古轮船公司商订,从同年8月15日始以上轮船公司免费为海关带运邮件。带运邮件通常是哪艘船及时离港由哪艘船带运,但有时几艘船同时结关又不确定哪艘船先离港,则将邮件送到航行速度最快的船上。
邮件由牛庄海关邮政人员,首先将邮件进行分类、登记、过秤、装袋,然后由钤子手封包加盖戳记。每一袋邮包均带有邮件清单一式两份,送交到船上后交由大副一份签字后退回牛庄海关。同时交由大副一份送到港邮件备忘录,备忘录标明邮袋数量及重量。轮船到达对方港后,由负责邮政人员登船接收邮袋,核对完数量及重量后,在发出港海关填写的备忘录上签收。签收后的备忘录交由船方大副退回牛庄海关邮务处。如有邮袋破损污染等情况则重新开包、分类、登记等,一切核查无误,对方海关邮务处才可接收。这一套完善的海关邮运手续,赢得了试办邮政的顺利进行。由出入港军舰及中外商船带运邮件更是加快了邮政快捷安全运递。初时开辟有牛庄至天津、牛庄至小平岛至烟台、牛庄至上海的水上邮路。1897年2月20日,开办大清国家邮政后,成立了 “牛庄邮政局(总局),又增加了牛庄至北戴河至镇江,牛庄至广州两条水上邮路。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