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将于11月下旬召开
日期:10-29
本报讯 记者张巍 刘鹏报道 10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三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将于11月下旬召开。
主任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有:1.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5.审议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6.审议并通过《营口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三审)。7.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8.审议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9.听取和审议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