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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营口日报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即将“上线”

日期: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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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政策 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丁海林

过去,个人没有工作单位想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是件容易的事,也很难享受到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如果从工作单位离职,在一定程度上就意味着住房公积金断缴,相应的贷款权益也被“冻结”。如今随着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制度的即将“上线”,这些烦恼将不复存在,更多城市居民将成为公积金低息贷款的受益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灵活就业群体规模日益壮大,他们在为城市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住房保障需求也愈发凸显。为增进人民福祉,我市积极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监督和管理机制,正式推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这一举措旨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强制缴存+自愿缴存”的新模式,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各类就业群体,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实现住有所居。同时,也能有效释放灵活就业群体住房消费潜力,提振我市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屋销售。通过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实施贷款补贴等措施,减少其贷款利息支出,提高收入,体现社会保障公平性,保障其与单位职工享有同等权益,吸引更多灵活就业人员来我市安居创业。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缴存范围:未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在职职工范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信用良好的个体经营者及其雇工、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含快递员、外卖骑手、家政从业人员、零工、网约车司机、建筑装修工人、网络主播等)。港澳台人员及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参照本办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账户设立和退出:以签订《营口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的方式,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符合条件即可自愿自主灵活缴存并设立账户;若缴存人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及贴息贷款、无司法冻结、无保证担保,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退出,同时销户提取全部账户余额。

缴存规定:缴存基数设定在本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900元)至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三倍(2025年度上限为21078元)之间;缴存比例在10% - 24%范围内。缴存标准参照单位职工缴存调整,缴存模式提供按月、按季、按半年或一年进行缴存。

提取政策:灵活就业缴存人的提取政策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在购房、还贷、租房,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电梯更新改造等情况,以及不再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时,可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

贷款支持:灵活就业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作为借款申请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转为在职职工,或在职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和缴存时间,申请贴息贷款时可合并计算。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可申请签订或解除委托提取公积金余额偿还贷款协议,委托提取额不超还款额。

缴存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账户之日起,参照国家规定的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结息方式、利率计息;参照单位在职职工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法扣除。

为了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了解并享受这一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开展一系列宣传推广和服务工作。线上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文章和宣传短视频,精准推送信息;线下在社区、商圈、行业协会、受委托银行网点等地设置宣传点、发放资料、举办宣讲会。同时,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供线上线下多种办理渠道,在各办事网点安排专人指导,设立咨询热线随时解答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