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4年的主要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年召开人代会2次、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23次,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3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项,作出决议决定5项,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3人次,办理代表建议222件,全面完成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政治建设实现新提升
始终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第一时间跟进学习领会、传达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地方考察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年召开党组会议35次,安排“第一议题”35项,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8次,举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报告会、理论宣讲会2场,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会议、重大事项10件次,保证了人大工作与市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坚持抓重点议大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依法作出决议决定,确保市委的决策部署经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坚决贯彻省委人事安排,加开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补选工作,依法完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选举任免工作。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战,听取审议“一府两院”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对一季度“开门红”“五经普”、省以上经开区建设等38项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和专题调研,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和午餐会,走访李锦记、无限极(营口)、郑友和食品有限公司等重点民营企业,组织企业家代表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开展科技成果对接,推动大东沟金矿项目创新央地合作模式、民营企业延长本土化产业链条,做到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市委有要求、人大有落实。
(二)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法治营口建设取得新成效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聚焦重点领域,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效。持续将立法目光锁定民生领域,制定《营口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聚焦传承营口历史文脉、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制定《营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是全省地级市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坚持把加强立法调研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环节,常委会领导带队先后赴外省市对人才发展、海洋经济等6个立法项目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为我所用。
不断创新地方立法机制。创新实施立法项目负责人制,(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