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日期:01-01
(上接1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把该落实的措施严格落实好、该整改的问题整改到位。加强生态环境重点领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不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厚植营口振兴发展的生态底色。要加强组织领导,汇聚生态文明建设强大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各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担责尽责、同向发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会议审议了《营口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营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
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