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综合执法局对新出台《条例》进行集中培训、宣传引导、贯彻落实
日期:06-17
本报讯 记者张晶鑫报道 《营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综合执法局对照《条例》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将《条例》的实施与城市管理重点工作同步推进,切实增强《条例》实施的关联性、整体性和有效性,积极引导城市管理服务对象和市民深入了解《条例》主要内容、实施背景和重要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市容市貌、增进城市发展品位具有重要作用。市综合执法局利用市区内16块户外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视频,在人群密集处布置展板进行展示讲解,印制宣传手册2000册、宣传单1000张、宣传海报100份,制作无纺布宣传手提袋1500只,确保《条例》深入群众、深入人心,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坚持以集中培训为先导,扎实抓好条例学习落实。5月中旬,市综合执法局在市委党校集中开展2024年法治培训工作,对《条例》内容进行逐一学习理解,加深行政执法队伍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培训期间,全体干部职工包括执法辅助人员共426人参加学习,并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范文明执法》等相关内容进行巩固学习,有效促进执法人员准确运用条例规定,满足执法监管需要。
坚持以贯彻条例为牵引,助力城市管理能力提升。市综合执法局从工作实际出发,把贯彻实施《条例》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一是细化分解任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条例》内容进行细化分解,逐级夯实责任,确保每项条款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专项计划和要求。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强化各城管执法中心管理的责任,按照《条例》规定加强联动,及时协调处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以更加科学的举措和办法,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实效化。三是做到严格执法。切实维护《条例》的权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形成城市管理的强大合力,确保《条例》正确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