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 省法院 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01-26
本报讯 记者张立明报道 昨天,出席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我市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省人大代表、市委书记李强,省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姚华明参加审议并发言。
李强说,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通篇贯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方向把得“牢”、中心大局扣得“紧”、服务人民落得“实”,是坚持党的领导、弘扬法治精神、饱含为民情怀的好报告。作为代表,完全赞同这三个报告。
李强说,过去一年,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下一步,市委将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权,努力为人大履职行权创造良好条件。
李强说,去年以来,在省法院、省检察院的有力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市法院、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为推动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首战告捷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市委将一如既往支持市法院、市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