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李 青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3年的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营口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各项职权,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政治站位实现新提升
1.强化理论武装锤炼政治担当。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重要论述,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强化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保证了人大工作始终体现市委领导、紧跟市委步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人大选举权任免权相统一,圆满完成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扎实开展人事任免案审查,实施干部任前4+X法律知识考试,全年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3人次,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3.强化贯彻落实彰显人大力量。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紧扣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要求谋划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制定了《营口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听取审议港产城融合发展、辽河文化产业带建设规划决议落实等专项工作报告34项,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及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等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和专题调研38项,在推动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中彰显人大担当。
(二)坚持以良法促善治谋发展,地方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
1.高质量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推动引领作用,首次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委托第三方起草方式制定《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设全省民营经济标杆城市、争创国家民营经济示范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持续将立法目光锁定民生领域,制定《营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营口建设提供重要的法治支撑。坚持把立法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对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等5个项目进行立法调研论证。全年完成11个立法项目,是营口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最多的一年。
2.深层次推进立法机制创新。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刻把握立法工作机制创新的主要着力点,制定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规范和立法协调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深入实施立法工作领导“双组长”制,全面实施立法咨询、听证论证、立法协商、立法评估等制度,不断推进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立法质效。
3.全方位推动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统筹立改废释,首次对现行13部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完善《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完成涉及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决议决定的集中清理工作,(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