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层河长履职 全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日期:12-15
本报讯 记者陈佳玉报道 12月1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水利局就“强化基层河长履职,凝聚治水合力”有关情况进行发布。
河长制是指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和政策,以问题导向为出发点,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制度。核心内容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加强执法监管六个方面。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原则,我市全力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截至11月底,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46次,发现并解决问题26个;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251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21个;乡级总河长、河长巡河累计2622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078个;村级河长巡河累计26417次,发现并解决问题3242个。为进一步规范河长制,提高河长履职能力,市河长办于12月1日举办第一届乡镇级河长培训班,这在全省尚属首创。
市水利局局长于启武表示,市水利局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全市河道行洪畅通,牢牢守住防洪安全底线。一是大辽河(浑河)河道清障工作,共完成4类34处清理整改任务。二是水利部河湖遥感图斑反映我市问题共427处,已完成复核工作。三是已制订《营口市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此项工作。
按照《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和《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制订了《营口市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营口市河湖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前期,市水利局开展全流域河道“四乱”、河道垃圾排查及县(市)区督导工作,共发现河道垃圾问题269处,目前已完成整改。
今年4月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8条国控入海河流的污染源排查,共发现我市熊岳河、沙河、大旱河河道内乱堆生活垃圾等问题331处,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