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2023年秋季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 高倩
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城市发展、促进经济进步、提高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新路子,奋力谱写东北全面振兴新篇章。此次市委党校组织我们到江苏省连云港市学习考察,第一节课就是“讲好连云港故事 谱好新时代华章”,我们才得知连云港市2011年就获批了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起步早于我市整十年,而通过之后的实地参观和座谈交流,更让我们身临其境切身感受到了连云港市科技创新的磅礴力量。
连云港作为苏北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一直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位推动科技创新工作,全市科技创新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获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十年间,连云港市GDP年均增幅达7.2%,2021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达88.17亿元,是十年前的3.9倍,占GDP比重达2.37%,涨幅达1.08个百分点,涨幅高于全国0.55个百分点;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8.3%,较十年前提高10.8个百分点,涨幅高于全国3个百分点。直观的感受远比数字更让人震撼,一个个看似平淡无奇的数字展现到我们眼前,便成了由医药行业首位本土院士担任董事长的康缘药业,成了已有260多家企业入驻被称为中国医药行业新地标的“中华药港”,成了今年前9个月产值就达1300多亿的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成了打破国外垄断、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中复神鹰碳纤维。
连云港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成效显著得益于它科学的谋篇布局。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综合二处处长吴迪向我们介绍,在连云港获批创新型城市建设后,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他们立即委托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所专家组编制《连云港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前后历时3年,科学分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机遇,明确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目标、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做出了科学有效的顶层设计。
连云港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成效显著得益于它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参观的江苏康缘现代中药研究院,拥有一支博硕比在60%以上、总数300多人的科研队伍,连云港抽调精兵强将到恒瑞医药、康缘药业等重点企业及科研院所开展调研,全面摸清本市科技创新能力底数和特色优势,先后赴深圳、无锡等城市进行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开展试点的做法和经验,为做好试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连云港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成效显著得益于它有力的政策环境。通过座谈我们了解到,连云港近年来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加大对创新型城市建设力度的政策,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就有8个(见图一)。同时,在全市建立起“一团两员”(政策宣讲团、科技政策辅导员、科技政策助理员)制度,大力开展政策培训,确保了政策优惠的有效落实落地。
连云港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成效显著得益于它深度的产业融合。在连云港港,我们看到了连云港“一体两翼”( 即以连云港区为主体、以赣榆港区为北翼、以徐圩港区和灌河港区为南翼)组合大港框架和城市总体布局。多年来,连云港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推动“港、产、城”一体发展为目标,促进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的深度融合,积极加强与中国科学院、南京大学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多部门产学研用各层面的合作,聚集人才、信息、知识、资本等高端创新要素,建设起了创新核心区,构建了特色鲜明的创新网络。
连云港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成效显著得益于它完善的考评体系。在参观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海街道星化社区、海连社区,连云区高公岛街道黄窝村时,我们随处可见张贴的规章制度、事项清单、考评标准,不难看出,这是一座制度完善、守正创新的城市。在创新型城市建设方面,连云港市根据科技部《创新型城市建设评价指标》建立监测平台,在部门间建立数据监测体制,不断完善数据采集渠道和手段。另外,建立考评机制,将建设目标按年度分解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目标考评体系,确保了各项指标的完成。
营口市2022年1月获批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两年来,尽管在推动创新发展方面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相比,与连云港等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此次连云港之行,为我市破解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相关问题找到了路径方法。
我们要强化思想认识,深化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概念理解。在创新型城市深入推进过程中,创新不仅是某一些因素的创新,也不仅是某一些主体的创新,而是全局全方位的创新,是以高水平的城市科技创新投入为基础,在较为完善的城市科技创新制度的背景下,以大规模的城市创新型企业为主体,形成科技创新为内生动力的城市发展模式。我们要加深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加快形成以创新引领发展的思维模式和思维习惯,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我们要强化目标导向,做好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顶层设计。良好的政策制度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剂,我们要加快着手制定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意见》《若干政策》等制度性文件,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有据可依、有策可行。同时,在人才引进、人才留用、人才激励等各个层面建立创新发展政策,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人才制度保障。
我们要强化产业融合,构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良好生态。创新的主体是企业,我们要发挥创新型企业的引领作用,带动其他企业共同开展创新研究与技术攻关,围绕4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和4个超300亿级传统产业集群,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设,合力打造共解难题、共享发展的科技创新“生态圈”。
我们要强化平台建设,释放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科技效能。我们要学会运用各方面资源,坚持开展政产学研用合作,加快推进技术创新中心、技术转移中心、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的布局建设,扎实做好“联盟建设”“揭榜挂帅”“带土移植”等科技创新重点工作,把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以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作出更大贡献。
我们要强化监督考核,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要以《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为指引,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对县(市)区、经开区(园区)的考核指导,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