赓续历史文脉 赋能现代化港城高质量发展
日期: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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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创新文艺创作机制,打造具有营口辨识度的文艺精品和文化品牌。我市要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导向,精心组织各级文艺院团、艺术学校、文化馆、美术馆和群众文艺工作者,以繁荣艺术创作为己任,充分挖掘营口特色历史文化资源,聚焦现实题材,以文塑韵,“活化”经典。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戏剧、音乐、舞蹈、书画等艺术形式和广场文化活动方式,充分展现我市群众文艺工作成果,打造地方大舞台,进一步提供高质量文化产品、文化设施、文化空间、文化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形成向上向善向美的城市文化氛围,积极传递城市改革正向精神。
三是梳理地域历史文脉,加快建设特色鲜明魅力四射的文化强市旅游名城。
当前,我市应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河海文化、金牛山文化、温泉文化、孝道文化”等本土文化要素,展现特色民俗,凸显历史文化的地方优势,打造鲜亮的城市文化名片。“坚持以文塑旅游、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走出文物保护和辽河文化产业带建设同步发展的路子,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品质,以旅游促进文化的传承与弘扬。不断提高本地文化资源的知晓度和市场转化力,使我市居民和外来旅游者在感知各方面城市要素和信息中,逐渐形成对城市品牌形象的文化认同和情感支持,进而形成持久的河海港口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
四是出台多项地方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加强历史遗存的保护利用。城市历史文化遗存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在日常保护与利用中必须坚守法律红线和规则底线,我市要出台实施并不断健全完善地方历史文化保护法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用法律的利器为文化遗产保护加持。要结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主题,积极推动各类物质文化及自然遗产的保护,形成完善的自然遗存、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同时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市发展整体战略和长期规划中,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把历史文化遗产始终保护好、传承好,让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永远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