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聚焦溺水、火灾、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诈骗、欺凌和性侵害等暑期易发多发安全事件,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及时发布安全提示。落实《辽宁省防范学生溺水措施18条》,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同时确保留守、流动儿童暑期安全。
《通知》提出,有条件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学校,要全面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坚持公益普惠和教师志愿参与、家长学生自愿参加原则,面向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体育锻炼、艺术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暑期托管服务。要会同办事处、社区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 充分利用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和公共设施,精心组织各类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
《通知》还要求学校通过家访、短信、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合理安排孩子暑期生活,及时了解其思想情绪和行踪动向,严防出现监管空白。理性看待、慎重选择夏令营、研学、游学和校外培训,防止侵害学生合法权益、危害身心健康事件发生。本报记者 佟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