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我市首笔“带押过户”登记业务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老边分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营口分行等部门的共同协作下正式办结,这标志着我市又一项便民服务举措正式落地。
市民吴女士欲将坐落于老边区的房屋转让给左先生夫妇。之前,她在建设银行营口分行抵押贷款购买此房,尚有余款未还清,而买方欲在同一银行办理抵押贷款购房。4月19日当天,银行和买卖双方共同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老边分中心申请“带押过户”登记。工作人员按既定流程有序办理,不足一个小时,购房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银行取得不动产证明,卖方抵押登记予以注销。整个交易过程安全,办理便捷,买卖双方都很满意。
自然资源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及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为“带押过户”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为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率先探索制定了多种模式,其一为“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其二为“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将转移登记和新抵押权首次登记合并办理,待卖方贷款结清后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其三为“抵押权变更”模式,将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合并办理;其四为“双预告带押过户”模式,先进行预告登记、预抵押登记,再将转移登记、预抵转本、旧抵押权注销合并办理。本次办理的首笔“带押过户”,采取的即为第一种模式。
“不用提前还清抵押贷款,就可以办理过户,而且整个交易过程在一个窗口就完成了,真是太方便了!”吴女士高兴地说。
本报记者 仲属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