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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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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营口日报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日期: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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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王百胜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22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在中共营口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政治建设达到新高度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时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重要论述,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常委会班子成员、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以及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注入强大思想和行动力量。

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立法计划、常委会监督工作,保证了人大工作始终体现市委领导、紧跟市委步伐。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人大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修订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7人次,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首次集中向全市人民作出庄严履职承诺,接受人民监督。

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始终心系“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修订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等规章制度,以实际行动践行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谋划推进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9项,依法作出重大决议决定3项,积极做好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二)坚持守正创新,立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持续将立法目光锁定民生领域,制定《营口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立法实践,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4件立法项目进行调研论证,实现立法决策与市委决策协调同步。

持续推进立法机制创新。创新法规立项机制,建立地方立法项目库,多渠道、全方位征集立项建议,首批入库项目15件,进一步提高立法项目的针对性、科学性。坚持在地方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作出《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地方立法工作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决定》,拓展和健全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关切的途径和形式,这是全国首个市级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此类决定。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优化调整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聘任32名立法咨询专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期待。

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坚持问效于民,首次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对施行5年的《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立法质量、实施效果等进行调查分析、综合评价,为推动地方性法规修改完善夯实基础。根据上位法出台、修改、废止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首次对截至2021年底现行有效的11部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完成涉及计划生育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监督迈出新步伐

全面加强经济监督。坚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听取审议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实施意见落实、精细化工产业发展、旅游发展、数字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视察中国(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口片区和辽河文化产业带建设,持续跟踪监督镁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扶贫工作等审议意见落实,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园区高质量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等36项专项调研,真正做到全市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不断强化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年度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以及审计问题整改报告,审查批准上年度决算和本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建立季度监督财政收入和预算执行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债务、金融风险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以及财政税收征管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实现对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督。不断深化国资监管,听取审议市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跟踪监督企业、金融、行政事业、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推动全市国有资产监管水平持续提升。

着力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听取审议市政府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情况报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7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持续跟踪《消防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推动法律和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首次对“一委两院”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6件,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扎实开展监察、司法工作监督。持续深化司法监督,听取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强化基层基础提高审判质效、市检察院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司法监督更趋刚性。贯彻落实监察法相关要求,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关于强化监察监督助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情况报告,真正实现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全覆盖。

突出抓好民生保障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定监督项目,听取审议落实中小学义务教育“双减”政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职业技能提升情况的报告,开展民生实事视察,跟踪监督产业扶贫、《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审议意见落实,对群众关切的常态化疫情防控、医保异地就医转院、供暖保障等进行专题调研,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使人大监督工作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20件、1464人次,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切实推进城乡建设监督。聚焦落实“港产城”融合发展、辽河文化产业带建设两大战略,听取审议《“辽河文化产业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营口市大辽河沿岸地区综合规划设计总体方案及行动计划》和《营口市“港产城”融合发展规划(草案)》,作出关于“辽河文化产业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营口市大辽河沿岸地区综合规划设计总体方案及行动计划和营口市“港产城”融合发展规划的决议,实地检查大辽河城市段整治工程,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调研,助力打造宜居营口,推动形成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

持续聚焦生态环保监督。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聚焦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听取审议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审议意见落实,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专题调研,扎实做好“中华环保世纪行在营口”宣传活动,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守护营口“蓝天、碧水、净土”。

(四)坚持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工作开创新局面

提升代表履职服务。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扎实开展新一届人大代表线上初任培训和议案建议撰写专题培训,为新一届代表履职“充电赋能”。全面加强“双联系”工作,创新设立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企业家代表制度,集中组织代表开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20余次,邀请代表列席全市综合性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视察、专题座谈、社会监督等活动120余人次,持续扩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度广度,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拓宽代表履职渠道。持续深化代表履职实践,扎实开展“牢记责任和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创建文明城市,人大代表在行动”等主题实践活动,创新设立“营口市五级人大代表智库”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推进营口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全面加强17个代表之家、78个代表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人大代表积极进站进家工作,走访选民800余人次,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常态化做好人大代表“直通车”建议工作,呈交市长4件“直通车”建议全部得到高效办理,48件日常代表建议全部得到落实,充分发挥了代表闭会期间作用。

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健全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制度,制定《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了与选举单位沟通制度和季度代表变动报告制度,推进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定新的人大代表履职管理考评办法,对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开展年度履职考评,促进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认真履行代表义务、高质量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代表建议督办。继续坚持和完善“四督办”“三见面”和“双向反馈”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交、办、督贯通机制,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1件代表议案已经落实;(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