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我国第十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文明交通,礼行天下”。交通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法律红线清晰明确,不容任何试探与逾越。然而总有少数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大连甘井子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分享了三个醉驾真实案例。
醉驾超载大货车,群众生命当儿戏
张某是一名从业多年的大货司机,2025年2月的某天,张某在当班间隙吃饭时自酌了一点白酒。此时,张某本不该再驾驶车辆了,然而多年的从业经验,加上那一点酒劲冲昏了张某的头脑,其仍凭借侥幸心理,醉酒驾驶着超载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上路行驶。行驶途中,该车与同向车道内正常停车等待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剐碰,造成该客车受损、无人员受伤。
经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鉴定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4.66mg/100ml。最终,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醉酒后驾驶重型载货汽车,依法应从重处罚;醉酒后驾驶超载汽车,依法应从重处罚。
醉驾肇事找人替,构成逃逸更严重
2025年3月某日,赵某在与同事聚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返回住处,途中撞上停放于路边的他人车辆,致两车受损,无人员受伤。事故发生后赵某离开现场并让其妻子到现场处理事故。许久后,赵某才到交警大队投案。
经道路交通主管部门认定,赵某负此事故全部责任。鉴定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0.00mg/100ml。案发后,赵某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最终,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赵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仅造成财产直接损失未有人员伤亡,仍属于造成交通事故;醉酒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系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属于造成交通事故后弃车逃逸,应当从重处罚,并不能适用缓刑。
非法改装报废车,醉酒驾驶运汽油
2025年6月某日晨,王某在前夜饮酒后,于宿醉未醒状态下,醉酒驾驶一辆非法改装、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装载着汽油上路,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
鉴定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8.78mg/100ml。最终,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的规定,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即为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第1630号明确规定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醉酒驾驶车辆运送汽油属运输危险化学品,依法应从重处罚;驾驶非法改装、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认定为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在上述情形基础上,应酌情从重考量。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