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集中整治
日期:11-28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芳芳) 日前,我市部署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与非法违法行为,凝聚“打非治违”工作合力,依据《安全生产法》《大连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暂行)》等规定,向社会公布非法违法“小化工”举报方式,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可对存在以下违法违规的单位(个人)或行为进行举报:1.非法违法建设厂房(仓库、储罐)从事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单位或个人;2.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3.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非化工企业;4.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5.非法违法转让、转包、转租厂房、设备、资质,或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单位或个人;6.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单位厂房(仓库)等,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场所;7.利用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废品收购站、矿渣堆场及其他偏僻地点等,非法违法从事化工生产、储存的企业、场所;8.应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关闭取缔后又擅自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上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个人)或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同时对举报者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方式 全省统一举报热线电话:12350
举报网址: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