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行便利化试点业务优势
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2022年开始在大连地区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工行大连分行已取得试点银行备案,自2022年12月正式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为大连市多家优质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
(二)试点企业可享受的便利化措施
1.优化单证审核。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2.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业务免于事前登记。
3.货物贸易对外付汇时免于办理进口报关单核验手续。
4.服务贸易项下非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间发生的代垫或分摊、或超12个月的代垫或分摊业务,由试点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非试点企业原则上不予办理)。
5.经大连分局备案的其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
(三)试点企业条件
1.企业原则上在试点银行持续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两年以上,具备真实的试点业务需求。
2.异地企业(含异地成员企业)参与试点的,其注册地需在已实行试点的地区。异地企业正式成为试点企业后,应向其所在地外汇分局进行书面备案。
3.企业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结构合理,资金收付合理稳定。
4.生产经营状况稳定、诚信度高、守法合规情况好,以往无构造贸易、虚假贸易等异常记录,近三年未被所在地外汇局处罚。申请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企业近三年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应持续为A类。
5.具备保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支合规性的措施,配备专人对试点业务进行监督评估。
6.企业应审慎经营、财务中性,企业贸易信贷、贸易融资应具有合理性,按规定报告贸易信贷等信息。
7.出于风险防范目的,试点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