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立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
日期:02-28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辛敏娟) 2月27日,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建立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通知(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如下:为进一步规范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和《辽宁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建立本市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殡葬服务收费项目
(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是指殡仪馆在遗体处置过程中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含消毒、抬尸和纸棺)、遗体存放(含冷藏、冷冻保存)、遗体火化(含骨灰捡装、耐火垫)、骨灰寄存等4项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二)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是指殡仪馆在基本服务以外、由群众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遗体处置、设施租赁、丧事礼仪等服务项目,收费落实价格管理有关政策。
(三)殡葬用品销售。殡葬用品是指殡仪馆向群众销售并由群众自愿选择的殡葬物品,殡葬用品销售价格实行进销差率公示制度。殡仪馆应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殡葬用品的进价、售价及进销差率。
通知要求,各殡仪馆要切实按照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执行,项目清单以外不得擅自设立、扩大或拆解收费项目。殡葬基本服务、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殡葬用品销售,依据国家、省市政策变化和群众需求实行动态调整。
各殡仪馆要坚持公益属性,履行基础性、兜底性服务保障职责,在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外,按照行业标准应当主动提供便民、惠民的免费服务。
各殡仪馆要坚决杜绝利用市场优势地位牟取暴利,认真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事项
征求时间
2025年2月24日至3月26日
征求方式
信函:意见邮寄至大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50号
邮政编码:116022
传真:0411-84319850
电子邮件:1974648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