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成仓库,一租就是十年多?
日期:02-19

2月12日,家住沙河口区恒祥园小区的陈先生反映称,其小区里疑似开了一家工厂。“工厂”占用小区的人防工程,减少了业主的停车空间;早上四五点就有货车进出,搬运货物,影响了业主的正常作息。然而,记者现场观察,所谓“工厂”更像是一间仓库。具体情况如何?记者对人防工程租用单位、管理单位、主管部门等进行了采访。
业主反映
“小区里开工厂,占地又扰民”
2月12日,家住沙河口区恒祥园小区25号楼的陈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其小区里疑似开了一家工厂。“小区里能开工厂吗?肯定不能吧。”他问道。
然而,对于工厂的具体情况,陈先生表示,没有进去过,不了解内部情况。“只看见门口摆了很多箱子,里面装着一些家电产品。”他表示,早上四五点的时候,经常有货车进出小区搬运货物,并产生了货车行驶的声音、工人的谈话声、货物搬运的磕碰声等。“声音很大,吵得我们睡不好觉,影响了我们的正常休息。”陈先生说。根据陈先生的描述,所谓的“工厂”,位置处于陈先生所住居民楼旁的人防工程内。
陈先生反映此事的另一个原因是人防工程被占用,减少了小区业主的停车空间。“我们是老小区,停车位本就紧张。他们占用人防工程,我们咋停车?”此前,因为停车的问题,他与人防工程的租用单位还发生过几次口角。
记者调查
人防工程内真的开了工厂?
实则是对外出租成为仓库主要存放家用电器产品
12日下午,记者来到了恒祥园小区。记者看到,位于25号楼北侧的地下设施通道上,张贴着人防工程的标识牌。人防工程的两个出入口,都被卷帘门封闭了;出入口前的通道上堆放了大量物品,包括热水器、油烟机等家电产品,以及一些纸壳箱子和杂物。这些堆放的物品将一侧的出入口堵塞得严严实实,另一侧出入口也被堵住了部分。
根据陈先生的指引,记者在25号楼3单元找到了人防工程租用单位的办公室。租用单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租用人防工程是用来当仓库的。“存放的都是家电产品,日常给周边商场供货。”负责人表示,他们租用这处人防工程已有十多年,平常都是八九点才开始工作,“从来没有影响过任何一个居民。”记者提出进入人防工程查看现状,被租用单位拒绝。
这块“地盘”归谁管?
由开发商负责管理暂未就出租使用情况做出答复
随后,记者来到了恒祥园小区物业办公室。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处人防工程由开发商负责管理,出租方也是开发商。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此前也有业主向物业反映,人防工程租用单位人多车多,干扰了小区的清静环境。
接着,记者来到了恒祥园小区开发商的办公室。记者将业主反映的情况向前台工作人员做了介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将情况向开发商负责人做了汇报,并按要求留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
不过,截至发稿前,开发商负责人始终未联系记者。恒祥园小区25号楼北侧人防工程的管理维护、出租使用情况等,暂时未获答复。
该处对外出租是否合规?
主管部门:开发商未办理出租使用变更
《大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由管理人或其委托的使用人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维护管理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人民防空工程使用人应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申领人防工程使用证,按规定签订使用协议书。长期闲置或不按规定使用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收回或调整使用。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需要发生变更时,须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恒祥园小区的人防工程对外出租做家电仓库是否为按规定使用?记者致电沙河口区人防工程主管部门进行了采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恒祥园小区的人防工程是市属工程,由区里代管,开发商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开发商此前申报的是下属企业自用,并未办理出租使用变更。”负责人表示,对于记者调查的情况,会向开发商进行核实了解。
各方态度
物业——
该小区人防工程由开发商负责管理,出租方也是开发商。
租用单位——
如果居民认为他们不可以租用人防工程当仓库,请联系出租方。
开发商——
暂未回应
主管部门——
关于人防工程出入口被物品堆放堵塞的问题,负责人表示,“出入口不允许堆放杂物,我们会进行现场调查,要求他们整改清除。”
■律师说法
人防工程的使用不得影响防空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涉事小区人防工程的租用单位将人防工程封闭起来,当做家电仓库使用,并出现物品堵门的情况,是否构成影响其防空效能?
就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刘泓德律师。他认为,人防工程是国防战备设施,虽然法律允许使用人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前提下在平时使用人防工程,但应以不妨碍其防空功能为限。《辽宁省人民防空设施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已建成的人防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主管人防工作的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转让、抵押、租赁、改造和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中对于人防工程使用证的申领、备案登记等做出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就人防工程的使用方式而言,法律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堵塞人民防空工程出入口。对于违法违规使用人防工程的行为,《大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则规定了违反该规定可由人防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根据其行为属于经营行为或非经营行为处不同标准的罚款。第五条则规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对违反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对于此事,本报将持续关注。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卓泽玉
实习生孙一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