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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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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手因包装破损被索赔一万五,合理吗?

日期: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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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5版: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李师傅是某平台的一名骑手,1月16日接了一个送平板电脑的订单。李师傅将其放在外卖箱里,订单完成后,店员发现外包装有磨损瑕疵,称此瑕疵影响二次销售,要求李师傅照价赔偿15000多元。李师傅承认,外包装破损自己有责任,但全部赔偿很冤。经与门店协商,最终赔偿3000元。
        那么,因外包装破损,商家索赔15000元是否合理?骑手在面对高额索赔时,有哪些维权途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栾燕律师对此进行了解答。
        问:因外包装破损,商家索赔15000多元是否合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本事件中,商家因包装破损所遭受的损失应当是合理的、可预见的损失,即塑封膜破损是否影响商品使用价值或销售价值?从报道来看,破损的仅为产品的塑封包装,连包装盒都没有破损。因此,商家索赔15000多元明显超出了合理的损失范围。
        经过平台与商家协商,商家作出让步,但最终让骑手赔偿了3000元。从法律角度看,这3000元的修复或更换包装的费用过于昂贵,显然不合理。
        问:贵重物品在交付配送平台时需要特别约定吗?若无特别约定,出现外包装破损,寄件人要担责吗?
        答:《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寄件人交寄贵重物品的,应当事先声明。本事件中,商家若未声明物品贵重且未保价,则视为一般物品,赔偿责任受限。
        如果寄件人与平台或骑手之间对贵重物品的运输有特别约定,如保价条款、包装要求等,应按约定执行。
        若无特别约定,出现外包装破损,寄件人是否担责需看是否尽到合理包装等义务。若寄件人按一般合理标准进行包装,无明显包装不当等过错,且无法预见包装会破损,通常不应担责;若存在包装过于简易等明显不当行为,导致在正常配送中易破损,则可能需承担一定责任。
        问:骑手若面对高额索赔,有哪些维权途径?
        答:首先,骑手可先与平台协商,要求平台介入调解,依据事实和平台规则,争取合理的解决方案,如该事件中骑手可要求平台重新审查赔偿金额的合理性,以及责任划分是否准确。
        其次,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咨询,了解自身权利义务和可能的应对策略,获取专业法律意见,判断商家索赔是否合理、自身责任范围等。
        若协商无果,平台不合理地克扣骑手费用等,骑手可向相关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仲裁机构或法院依法判定责任和合理的赔偿金额。
        据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