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执结抚养案 孩子“托保费”有着落
日期:05-30
法院是矛盾纠纷的化解中心。执行法官在为胜诉权益保驾护航的路上,不断地彰显正义,弘扬正气。中山区人民法院快执团队,一次次温暖地执结案件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爱”的力量。
案例① 姐弟情深促成握手言和
“被执行人沈某有您这样的好姐姐是幸运的,就冲着你们的诚意,我愿意与被执行人沈某和解。”申请执行人孙某某说道。5月8日,在执行法官那函、法官助理姜艳的见证下,双方在法院执行局握手言和,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时间回溯到4月中旬,因被执行人沈某尚未履行生效文书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孙某某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该案件。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有效线索,那函带领快执团队、法警队干警到某饭店找到被执行人沈某,要求履行生效文书的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沈某生活困难,执行案件进展不顺,一度陷入停滞状态。直到被执行人沈某的姐姐主动联系法院,了解该案件情况后,愿意代替被执行人沈某履行义务。“法官,都说长姐如母,他欠下的钱,我来还……”小小的执行案件淋漓尽致地体现了血浓于水、手足相依的姐弟情分。该案顺利执结是亲人的鼓励,是申请执行人的体谅,更是被执行人“轻装上阵”的希望。
案例② 5天结案解托保费之急
“张法官,执行款已经收到了。我不善言语,但是真心感谢你们,执行得这么快,孩子这个月的托保费终于有着落了。”打来电话的是申请人的代理人董某。
该案系抚养费执行案件,双方经判决离婚,孩子由母亲董某抚养,父亲唐某每月向其支付抚育费15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之日止。判决生效后,唐某未按时支付当月抚养费。无奈之下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法官助理张潇潇与被执行人唐某联系沟通,多次释法明理,耐心解释。最终唐某主动履行义务,支付抚养费至申请执行人账户。该执行案件历时5天顺利执结,快速解决了孩子母亲“托保费”的燃眉之急。“张法官,你看,这是孩子在幼儿园给我画的母亲节作品。”董某说道,接着执行法官的工作微信里传来一张可爱的图画。在孩子心中,母亲永远是超人,给孩子支撑起一片希望天空。该案的顺利执结,也是执行法官送给“超人”母亲的“最好礼物”。
案例③ 用快速执结抚慰老母亲
执行法官杨跃于5月11日早上在执行局接待了一位年逾七旬的老人。她是罚金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母亲。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她积极与执行法官杨跃联系,想为犯罪的女儿代为缴纳罚金五万元,只希望她可以尽早办理减刑,尽早回家。
老人手里拿着装有现金的塑料袋,“杨法官,我们老两口好不容易把五万元凑齐了,赶紧交到法院。”她焦急地问道:“我女儿能不能早点出来?我已经很久没看到她了。”执行法官杨跃听到这个问题沉默了许久。她不想戳破老母亲内心的期待。“阿姨,我一定会尽快办理该案件的结案手续,你放心。”随后,杨跃搀扶着这位老人离开执行局,看着她的背影一点点消失在法院大门拐角处。
执行法官杨跃当日即为当事人办理了执行完毕的结案手续。那个负重前行的背影在她脑海中却久久不能褪去。生活诸多不易,面对困难,是选择诚信还是选择逃避,往往在于一念之间。
五月的大连,“夏季风暴”的执行工作如火如荼进行中,中山区法院一如既往地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措并举,刚柔并济,以执行力量让人民群众感知更多“爱”的温暖,传递更多“爱”的希望。同时,中山区法院希望每一位被执行人面对困难都能鼓足勇气迎难而上。 崔春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