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赵英明) 记者近日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经省委批准,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已正式执行。
2023年立法计划坚持急用先行,注重立法项目成熟度,优化配置立法资源,由初次审议的项目、预备审议的项目和重点调研的项目三部分构成。初次审议的项目包括辽宁省中医药条例、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辽宁省公平竞争条例等8件。预备审议的项目包括辽宁省黑土地保护条例等4件。重点调研的项目包括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辽河口国家公园条例、辽宁省矿山综合治理条例(修订)、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等14件。
据介绍,2023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省委部署要求,聚焦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主动作为,强化法治供给,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进一步增强了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将为确保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