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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半岛晨报

长兴岛一居民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日期: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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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4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因清明节上坟引发火灾,长兴岛居民老贾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老贾于2019年清明节当天带着祭祀用品来到祖坟,在燃放爆竹时,老贾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看到山火越来越大,手足无措的老贾选择了仓皇逃走。后经瓦房店市众成林业规划设计院勘查,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21.3741公顷,森林火灾过火树木总株数46119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老贾傻眼了,没想到一枚小爆竹造成这么大的经济损失。
尽管老贾如实供述了罪行且取得了群众谅解,但是老贾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失火罪是指行为人因为过失而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法院提醒,上坟祭祖烧纸切忌引发山火。一般来说,清明节期间祭祀引发的火灾定罪为失火罪居多,主要原因是一般祭祀来说不存在故意点燃山火。如果故意引发火灾最终认定为放火罪,刑期与失火罪就截然不同。

    ■相关案例
引发山火坚守现场   被“判一缓一”
2019年4月5日,被告人孟某琴与孟某香携带烧纸、烧香等祭祀用品,前往丹东市振安区某村给祖坟烧纸。孟某香在烧纸过程中,由于山上风力大,将燃烧的烧纸吹落到杂草堆上引发山火。孟某琴、孟某香二人被当场抓获。经丹东桂华林业服务有限公司鉴定,过火总面积为122360.44平方米,其中过火有林地面积为83042.44平方米,过火非林地面积39318平方米。案发后,被告人孟某琴、孟某香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孟某琴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孟某香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包英华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