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
日期:04-02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 疫情过后,我市旅游市场快速升温,为规范旅游经营活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近日,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发出《关于规范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的提示函》,就旅行社业务经营行为提醒告诫。
提示函要求,各经营者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旅游法律法规,主动向旅游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取得合法资质,开展经营活动。预先安排行程,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以总价收取旅游费用的旅游经营活动应当由旅行社组织,并在出行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经营行为包括:以中老年人为主要目标,在保险、康养、保健品等领域,以营销为目的组织的旅游活动;户外、研学、旅拍等特定领域中的旅游活动;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旅游者等旅行社业务。相关经营者如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一经发现,旅游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严肃查处,并依法实施相应行政处罚。
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在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查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行为,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将依法给予从严从重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