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23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半岛晨报

屡“醉”不改 酒驾三次被抓

日期:03-22
字号:
版面:A05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一次酒驾被查处,绝大多数的司机都会醒悟。但总有个别人心存侥幸,不知悔改。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巡控二大队民警近日查处了一位“熟面孔”,违法驾驶人已经是第三次酒驾被抓。
近日,巡控二大队联合普兰店公安交警大队,在九五线挂符桥路口附近设卡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形迹可疑,随即拦停该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驾驶人周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已经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周某某已经是第三次酒驾。前两次酒驾分别发生在:2015年9月29日,普兰店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查处;2020年11月27日,在沈海高速公路老虎屯收费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查处。周某某因第三次酒驾、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处。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普兰店公安交警大队进一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中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待周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