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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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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半岛晨报

网购充电宝竟“早产”10天

日期: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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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3版:调查       上一篇    下一篇


2月20日,市民吕先生收到了之前网购的充电宝,检查后发现,其生产日期竟然是2023年3月1日。“我这算不算是买到了未来的电子产品?”吕先生对产品质量感到担忧。对此,商家的解释是,系打码器发生故障导致产品外包装的生产日期印刷有误。
消费者:买到来自“未来”的充电宝
2月中旬,吕先生在网购平台订购了一个充电宝,2月20日到货后,他却惊讶地发现,产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竟然是2023年3月1日。“2月份买的东西,生产日期却是3月份,是我穿越了还是东西穿越了?”吕先生对此有些啼笑皆非。
吕先生说,虽然电子产品不像食品那样有保质期,但也存在使用寿命,他之前的充电宝一般两年左右就会出现蓄不住电的情况,需要更换。因为这次购买的充电宝“早产”,吕先生对其质量问题感到担忧,“生产日期是印错了还是故意为之,谁知道它‘早产’了多长时间,说不定就会影响使用寿命。”目前,吕先生已经将问题反映给商家,正在走退货流程。
商家:是打码器故障导致
2月21日,记者联系到售卖“早产”充电宝的罗马仕(romoss)旗舰店。商家表示,接到吕先生的反映后,经过调查,充电宝“早产”系打码器故障导致产品外包装的生产日期印刷有误,产品本身并无质量问题。
“产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一般为机器打印,当机器故障导致日期设置不准确,打印出来的生产日期就可能出现时间滞后的情况。”商家表示,他们会把同批次产品进行严格自查,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律师:标虚假生产日期,消费者可向商家索赔
对此,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子瑞表示,根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违反此相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崔子瑞表示,消费者网购商品时,遭遇商家标虚假生产日期的情况,可以申请退货的同时要求商家进行相应赔偿。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网购平台投诉,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毕崇来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