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苏琳)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知,按照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2月10日大连市92号汽油零售价格为7.69元/升,低于我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起征点,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大价发〔2014〕34号)相关规定,决定自2月10日零时起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其他各区市县、先导区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去年前八个月国际原油价格上涨,92#汽油价格最高时达到9.21元/升,已达到我市巡游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起征点(8.00元/升)。为疏导成品油价格上涨对巡游出租汽车营运成本带来的影响,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相关规定,本市决定启动巡游出租汽车油价联动机制,自2022年8月10日零时起,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巡游出租汽车(纯电动车除外)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同时设置3个月为一个观察周期。此后,成品油价格居高不下,我市继续执行巡游出租汽车油价联动机制,执行时间自2022年11月10日零时起至2023年2月9日24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