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缺货、购物卡受限,家乐福咋了?
日期:02-01
“常用的商品用购物卡买不了,这也太不公平了!”近段时间,很多持有家乐福购物卡的大连市民发现,在家乐福使用购物卡受限。因为担心自己真金白银买回来的购物卡“打水漂”,很多消费者不得不突击购买一些非必需的商品,有的市民甚至一次购买了1000多元的矿泉水。此外,还有市民反映家乐福亿合城店或要关门,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遭遇1
受访消费者:郭女士
突击止损 一次购买1000多元的矿泉水
郭女士经常到家乐福黄河路店购物,之前她多次在这家店办理购物卡,“前后加起来办过几万块钱的卡。”郭女士说,去年10月,她在这家店又办了张购物卡,“当时存1000元送60元,我常在这里购物,于是就办了5000元的卡。当时商家承诺,购物卡所有门店通用,可直接抵扣现金,对可购买商品也没有限制。”
去年12月底,郭女士来到家乐福购物,却发现很多商品不能使用购物卡结算,“常用的米、面、油等生活用品都不能用购物卡结算,而床单、被罩、秋衣秋裤等不常用的物品却可以用购物卡。”
郭女士找到超市客服询问,却被告知这是总部的规定,而她想要退卡的要求也无法实现。“在家乐福办卡的市民有很多,大家对家乐福的这一说法都很不满。”
随后一段时间,郭女士又去了几次家乐福,结果发现一些日常用品全都卖光了,“货柜都清空了,有种要关门的感觉。”郭女士说,很多消费者担心卡里的钱白瞎,于是突击消费,“我看到有老人抢购了一车柔顺剂,不知道得用到什么时候。”郭女士说,今年1月上旬,她又去了家乐福,结果发现更多的柜台已经清空了,而她购物卡里还有1400多元。因为没有太多可供选择的合适商品,无奈之下,她最终购买了1000多元的矿泉水。
遭遇2
受访消费者:曹先生
消费受限 跑其他门店花光购物卡里钱
记者了解到,近一段时间,和郭女士有同样遭遇的市民数量不少。此前,曹先生在家乐福亿合城店办了一张购物卡,今年春节前后,他的卡里还剩近1000元,他想着到家乐福买一些年货,结果发现家乐福亿合城店里的商品寥寥,“大部分货架全都空了,能用到的商品基本都没有。”
无奈,曹先生又去了家乐福三八广场店,结果发现这家店里的部分商品货架也已清空。更加让他受不了的是,原本承诺购物卡可以购买所有商品,但在这家店却存在诸多限制,“很多日常用品都买不了。”
曹先生找客服人员理论,对方表示是总部规定的,另外也无法为他办理退卡。最终,曹先生只得选购了一些化妆品,这才将卡里的钱全部花完。曹先生认为,当初办卡时家乐福承诺可购买所有商品,现在却有诸多限制,商家的行为涉嫌违约,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遭遇3
受访消费者:王先生
租赁纠纷 家乐福亿合城店要关门?
王先生在家乐福亿合城店办理了购物卡,去年年底他发现用购物卡在这家超市购物存在诸多限制,“常用的商品几乎都不让用购物卡买。”王先生说,为了不让自己遭受损失,他在年前将卡里的钱全部花光,“买了很多用不上的东西!”
1月29日,王先生再次路过家乐福亿合城店,结果发现超市张贴了一份通知,大意为大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因此双方租赁合同关系已经终止,大连盛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于今年2月1日收回承租店铺。为减少给广大会员及顾客造成损失,已要求该公司提出妥善处理广大会员及顾客事项的方案和措施,为了全体会员及顾客的切身利益,大连盛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知家乐福会员及顾客的储值卡,可至大连家乐福其他店铺进行办理或消费,或联系家乐福官方客服热线。“这是不是说家乐福亿合城店快要关门了?”王先生说。对此,家乐福另外一家店的工作人员表示,亿合城店是因为租金出现问题,但是否闭店她也不是很清楚。
■律师说法
购物卡消费受限属违约
1月30日,记者拨打了家乐福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但始终无法接通。随后记者拨打了家乐福黄河路店的电话,针对目前部分商品无法用购物卡结算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是遵从总部的要求执行,具体门店暂时没有权限进行更改或者撤销。
记者调查发现,家乐福部分商品无法使用购物卡结算的现象,近期在北京、沈阳、无锡、昆明等多地均有发生。就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他表示,消费者使用购物卡时,商家对购物卡购买的商品进行限制,属于违约,违反了公平交易权,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可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当初的承诺,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退款并支付违约金。两种方式都可以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则可以到法院起诉商家。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
■记者快评
大品牌“摆烂”不能冀望个人维权
当商家失去信誉,无异于饮鸩止渴。家乐福就正在砸着自己的招牌,从去年年底开始,全国多个城市陆续传出家乐福购物卡被限制使用的消息。很快,事态也波及了大连,有些供应商撤柜了,有些商品不能用购物卡结算。消费者虽然不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却很容易做出这样的猜测:这是快要停业了?
受到恐慌心理驱使,持有超市购物卡的消费者往往会开启止损模式。尽管受到商家单方面设定的诸多限制,能够抢购到的商品很可能是自己根本不需要、用不上的,但这些消费者担心,卡里的金额会不会最终变成一个数字。近年来,商家收了预付款后不知所终的事例太多了。限制用卡看上去要好一些,在本质上,都是对持卡消费者权益的侵犯。谁又能知道,明天会是怎样?
可以想见,当消费者有了这样一番经历,商家在他们心目中会跌落到什么位置?经过他们的口口相传,在社会上又会留下什么样的口碑?实际上,在商家做出限制使用购物卡决定的那一刻,品牌的坍塌就几乎不可避免。这是彻头彻尾的“摆烂”,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成千上万的消费者蒙受了经济损失,商家失去了信誉,也有可能失去未来。
不管商家存在什么样的客观困难,都不是可以让消费者一起承担的理由。但对于消费者个体来说,维权显然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有的消费者可能会和客服人员理论、争吵,但这显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客服人员并不能决定什么。有的消费者用脚投票,先是抢购止损,然后彻底远离,这其实是对自身权益的放弃。有的消费者选择投诉,这两个月来,全国各地此类消息不断。不过,就消费者整体来说,暂未取得实质性效果。
普通消费者在买购物卡的时候,会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吗?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消费者都未必见过合同。当纠纷发生,商家开始“摆烂”,消费者权益受到侵犯,个体想要取证可能非常困难。很显然,如此大范围的违约事件,更应由相关部门而非消费者个人出手。在昆明、青岛等地,相关部门已经在约谈商家,或展开调查。这毕竟是巨无霸级的连锁超市,不是街边刚换了老板不认前一家储值卡的发廊。 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