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近年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壮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还存在部分资产统筹不够、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为此,市人大代表张墨波提出《关于在我市建立“公务仓”管理机制,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建议》。“近年来,政府始终强调过‘紧日子’。”经过走访和调研,张墨波建议,市政府应根据相关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法规制度,责成市财政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公务仓”,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务仓”管理机制,将低效、闲置资产,大型会议(活动)、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统一纳入“公务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在配置资产时,应首先考虑从“公务仓”调剂解决,节约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
此外,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务仓”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对行政事业单位难以调剂利用的办公用房、仪器设备等资产,按照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可以对外出租或者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出租、出售的,依照有关规定可以通过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同时,应打破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上的“壁垒”,依法规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要系统梳理资产使用情况,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底数,结合年度资产盘点工作开展专项清理,重点对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大型仪器等资产使用状况进行摸底,理清低效、闲置资产并准确标注资产使用状态,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逐项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盘活方案。实行应租尽租,以防止国有资产在闲置中浪费和流失。
张墨波在建议中表示,市人大应对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过程进行监督,例如在规范审批程序、办理资产出租、处置事项、相关收入等方面是否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对此依法加强监督,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齐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