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王东明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世勇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武新雷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红强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王旭辉的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邸赤的容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滕保安的安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