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11-27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1月下旬在石家庄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河北省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河北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省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其他事项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