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法院开展每周一次“清晨执行”到位资金29.6万元
日期:09-26
近日,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每周一次“清晨执行”专项行动,23名执行干警集结有序,以雷厉风行之势向失信行为“亮剑”,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某建材公司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支付材料款及利息共计10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并未按期全额履行,建材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虽陆续偿还部分款项,但仍剩余28200元迟迟未付。
清晨六时许,执行干警根据前期摸排线索,突击抵达王某家中。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人员,王某起初心存侥幸。干警们耐心向其释法明理,严肃告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可能面临的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严重后果。经过多次劝导,王某逐渐认识到错误,现场联系亲友筹集资金,将28200元案款全部履行到位。
据悉,本次“清晨执行”专项行动共执行完毕案件5件,达成执行和解5件,依法拘传9人,执行到位资金达29.6万元。(姜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