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余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日期:07-08
本报讯(王雅楠、张曙光)从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7月1日,全市已有25245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实缴金额3921万元。
今年4月1日,沧州正式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工作,个体工商户、外卖快递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司机、建筑装修业零工等,均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自主缴存、缴存补贴、低息贷款、自愿退出等试点优惠政策。
同时,沧州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全市灵活就业人员提高居住水平。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通过线上、线下申请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需提供其他资料。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的意愿和条件,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缴存额度范围内,自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模式、确定缴存额度。
此外,支持异地转移接续。跨城市就业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和信息转移接续。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履行缴存义务,正常缴存满一年以上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息外,还可获得不高于1%的缴存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