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开展“小化工”安全专项整治
日期:05-15
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今年3月至12月,我省深化开展“小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小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业人员素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能力,推动安全风险防范责任末端落实。
2024年3月至12月,全省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联合开展了“小化工”安全专项整治,624家企业通过设计复核和专家指导服务,整治了一批在设计、变更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隐患,查处了一批非法违法企业,营造了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为了巩固专项整治成效,我省今年继续深化开展“小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把列入2024“小化工”整治台账企业,全省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或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企业纳入整治范围。
按照要求,各市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对应纳入整治范围的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生产安全现状进行全面摸排,对长期停产企业也要纳入常态化监管范围,做到应整治尽整治。逐企核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工艺流程与设计符合情况、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自动化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投用等,动态调整管理台账。
在持续强化教育培训方面,我省将全部“小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纳入全省危险化学品行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能力考试范围,提高企业聘请“专业人管专业事”的主动性和主要负责人学习专业知识的积极性。对2024年整治的“小化工”企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情况回头看。督促新纳入企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学历资质达标要求。督促企业常态化开展涵盖法律法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全员培训,把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全面开展设计复核和整改提升。对2024年整治的“小化工”企业的设计复核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设计复核、专家指导服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情况。对新纳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对总图布置、生产工艺、设备设施、自动化控制、公辅工程等生产实际与设计的符合性进行复核,特别是严查企业在改造、提升、优化等过程的变更管理情况。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按照《河北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督促企业开展装备升级、自动化改造,持续提升设备的完好性和利用率,杜绝带病运行。结合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工作,坚决淘汰一批、退出一批、更新改造一批老旧装置设备,进一步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持续加强事故高发环节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动火等检维修作业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全面深入辨识管控作业风险,杜绝交叉作业,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后果。加强开停车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开停车方案制定、审核备案、过程控制等各项要求。加强外委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严格审查外委施工单位资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安全协议,加强作业过程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化工企业异常工况处置准则、带压密封和带压开孔作业等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异常工况作业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作业安全专题培训。
同时,各级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指导帮扶,省级各检查帮扶组检查帮扶区域,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检查帮扶重点为新纳入整治企业和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各检查帮扶组要组织专家深入企业,指导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教育培训、本质安全提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冀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