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区法院庭所合力化解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日期:11-22
近日,双桥区人民法院大石庙人民法庭依托“庭所联建”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2024年3月,耄耋之年的赵某在某眼科医院进行了右眼白内障手术,术后其感觉视力急剧下降。自9月份起,赵某多次到该眼科医院要求赔偿,双方协商未果。赵某情绪激动之下,到眼科医院讨要说法,该眼科医院无奈报警。
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大石庙法庭联系。双方合力安抚老人情绪,并积极联系司法所为老人指派援助律师。在法庭干警的安抚下,老人情绪逐渐稳定,眼科医院得以恢复经营秩序。
11月5日,大石庙法庭庭长王亚娟及派出所民警、援助律师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王亚娟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劝解疏导,历经四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医患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关慧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