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中院民四庭诉中巧解农民工“薪愁”
日期:11-07
今年4月中旬,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引起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四审判庭的高度重视。
翻开卷宗,案情逐渐清晰——
2019年4月,赵某借用香河某装饰公司资质,与香河某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承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御道口某工地的1—12栋楼房,双方约定2020年10月份竣工。
随后,赵某便开始招募工人进场施工。但至项目完工,香河这家装饰公司尚欠19名工人工资。
农民工干的是力气活,挣的是辛苦钱。工人们多次讨要工资,但赵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拒接电话。
无奈之下,19人申请劳动仲裁。2023年9月,经当地仲裁委裁决,香河某装饰公司应支付拖欠工资共计54万余元,香河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这家建筑公司不服,向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2023年12月,围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香河某建筑公司依然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不服一审判决,这家建筑公司便上诉到承德中院。
在此期间,工人们为了讨要工资,陆续开始上访,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农民工讨薪事关劳动者权益保护,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承德中院民四庭高度重视,合议庭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综合分析研判,寻找案件矛盾切入口。
民四庭是审理劳动人事争议的专业法庭。长期以来,他们把调解、和解作为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首要选择、最佳方式,将调解、和解贯穿于纠纷处理和审判全过程,不断提升司法服务。
一开始,调解工作并不顺利。建筑公司觉得委屈:“工人是装饰公司招的,我们已付工程款,工人得找装饰公司要工资……”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民四庭干警摆事实讲道理,耐心释法明理。
这些工人大多没有代理律师,加之对法律法规知之又少,法官们只好一遍遍打电话解释。“我们给每个人一遍遍重复解释法律条文,一通电话打下来,说得口干舌燥。”民四庭法官说。
民四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利用各方面关系,多次沟通协调,让案件化解迎来曙光。
从三分之一到一半,再到全额给付,民四庭发扬锲而不舍的精神,担当作为,打了十几遍电话,最终让香河某建筑公司决定面对、解决问题,案件进入实质化解阶段。
5月14日,工人们面带笑容,齐聚承德中院。民四庭法官采取一人一发放的方式,逐一核对工人收条,同时出具法律文书、现场确认,一直忙到下午才走完全部程序。
至此,这起涉及27人的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案件终于圆满解决。
(苗春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