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河长+司法”生态保护基地护航河湖高质量发展
日期:10-29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用司法护航区域高质量发展,2023年以来,保定徐水区、安国市、博野县、蠡县、定兴县等地在市河长办的统筹下分别在瀑河、沙河、潴龙河、南拒马河等重点河湖探索建立“河长+司法”生态保护基地,打造融案件审判、法治宣传、环保教育和生态修复为一体的多功能平台,为推动白洋淀上游流域河流环境保护筑牢绿色法治屏障。
徐水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区水利局等单位,在瀑河水库挂牌成立“白洋淀上游流域·瀑河生态环境创新实践基地”“绿色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基地共分为四大部分,包括法检共同办案点、增殖放流点、补植复绿点、劳务代偿点。其中增殖放流点专为非法捕捞开展生态补偿修复而设立;补植复绿点旨在用好留存可用的生态修复保证金,促进受损森林、林地异地补植、受损生态异地补偿;劳务代偿点旨在突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侵权人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有效解决涉环境资源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问题。
安国市、蠡县、博野县三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联合签署水资源水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协议,建立潴龙河、沙河流域水资源水生态司法保护协作基地。基地包含水生态保修复、农田耕地保护、林业修复保护、巡回审判、沉浸式宣传教育、劳务代偿、智慧水务七大功能,坚持上下游协同、全流域治理,形成“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生态修复”的协同共治格局,构建以“预防、监督、保障、化解”为主的“四位一体”生态法治服务模式,汇聚合力、携手共治,推动潴龙河、沙河流域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和系统治理。
基地自创建以来,成效明显。
——建立品牌效果。徐水区“白洋淀上游流域·瀑河生态环境创新实践基地”的增殖放流点,已组织2次增殖放流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检共同办案点,实现公开听证和法院环资案件审理的有效衔接,邀请周围群众参与,以案释法,提升该类案件办案质效。另外,基地的“水库生态走廊”已经成为当地网红打卡地,很多游客来这里都会进行拍照留念,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河道非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2023年9月,安国市发现一起河道内非法采砂行为,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审查起诉。通过强化“两法衔接”,提升立法、司法、行政链式执法效能,切实推动了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齐抓共管、积极联动、相互促进。
——推动“河长制+生态司法”有效运行。潴龙河博野段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成立以来,依法依规办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5起,其中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起,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失,已经全部赔偿到位。其案件是推动“河长+生态司法”有效运行的转化成果,既体现了生态司法修复的及时性、有效性、强制性,又体现了行政司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发展的信心。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蠡县全力加强河流水环境治理,持续推进农业面污染源治理工作,定期对全县河流断面抽样监测一次,确保不让污水进入白洋淀;联合检察院、跨县河长办对潴龙河进行常态化联合巡河,协调解决跨界河流问题,强化联合监管成效。
——群众法治意识显著提升。河长办联合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在生态司法基地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向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引导人民群众保护身边环境,自觉抵制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并倡导群众积极向河长办、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提供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的线索。自2023年以来,群众通过河湖长制扫码投诉、“有奖随手拍”、电话反映等多种渠道,提供河湖问题线索300余件,已全部受理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