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法院制发司法建议书为物业纠纷开“良方”
日期:09-13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平泉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物业服务公司存在服务标准和收费项目不透明、服务不达标、共用设施养护维修不及时等问题,导致部分业主以此为由拖欠物业费。为此,该院向平泉市住建局制发司法建议书,建议市住建局,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和考核评价,向物业公司通报问题、开展约谈;要加大对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平泉市住建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认真研究学习、调查核实,对全市物业问题进行归纳总结,督促物业公司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同时,该局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强化考核评价,在完善物业管理体系和提升物业服务意识上持续发力。(邢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