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司法建议书 一份维护农民权益情
日期:09-13
去年7月份,一纸诉状摆到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周洁的案头。
这是一起产品质量案件。2022年,一位围场居民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承包土地种土豆过程中,使用在围场本地购买的农药、化肥后,造成了减产。
经过公开审理,法院最终判决,生产企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件办完了,可管理漏洞还在。这让周洁感觉心里压了一块石头。
围场是“马铃薯之乡”。马铃薯是该县农业产业化最早、产业链最全、竞争力最强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
偶有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种植户用肥、用药不当造成减产……检索近年来受理的案件,周洁发现引发农资产品质量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纠纷既涵盖种子、农药、化肥等传统农资产品,也涉及生物农药、有机肥料等新型农资产品。”周洁说。
假冒伪劣农资,不仅坑农害农,还会影响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的有效供应。
司法机关如何为县域主导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周洁在院长和庭长的建议下,想到要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
提出司法建议,必须精确找出问题,且建议内容要具有必要性、可行性。
写好司法建议这篇“文章”,调查研究是关键。
周洁深入围场、赤峰等地,走访种植户,并向农资产品经销商、生产企业的相关人员了解情况、掌握实情。
随着调查的深入,周洁发现,虽然农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复杂、监管难度大,但也存在着监管方式传统、部门联动不到位等问题。
“司法建议重在堵制度漏洞、补齐治理短板。”周洁说。
为了避免“外行指导内行”,周洁对被建议单位的业务需求进行仔细分析,特意向高校农业专家咨询专业知识。
司法建议的价值在于联合其他部门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此,周洁还主动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当面沟通,听取意见,完善建议内容。
建议建立销售登记备案制度,让销售“有迹可循”;建立证据保存制度,借助“第三方”公证处力量;规范委托鉴定程序,及时有效通知到利益各方;鼓励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降低种植经济风险……今年6月份,围场法院分别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发出《关于加强种子、农药、化肥等涉农产品销售监管 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书》。
建议沉甸甸,回复实打实。两家单位均回复表示所提问题“有效且合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研究,制定了集中排查整治、加强农资产品监督抽查等6条改进措施;县农业农村局则从种子市场、肥料市场、农药市场监管等三个方面予以回复。
“法院制发司法建议书不是自说自话,得到回复也不是终点,解决问题才是目的。”周洁表示,让农民用上放心种、洒上放心药、施上放心肥,才能给他们播下丰收的希望。(夏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