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通讯员吕慧 记者李艳红)6月28日,笔者从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7月1日起,该市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后,市区及怀来县、涿鹿县失业保险金月人均增加200元,平均标准达到1800元;其他县区失业保险金月人均增加180元,平均标准达到1620元。
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工作,近期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作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一环,人社部门利用省一体化服务平台,加强数据核查比对,依托社银联网信息系统,第一时间将失业保险金发放到失业人员手中。
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失业保险金调标发放工作。7月将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4316名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5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