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法院发出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督促家长履行责任
日期:05-30
近日,双桥区人民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盗窃案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发出刑事案件《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积极引导孩子回归正途。
承办法官在办理未成年人小王盗窃案时发现,小王父母离异,由其父直接抚养,但其父长年在外打工,对他疏于管理,导致法律意识淡薄,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为了帮助小王改过自新,重回正轨,承办法官向监护人送达《家庭教育令》,对其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予以训诫,严肃指出“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不仅要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还要履行监管教育职责”,并使其明晰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法律后果。
监护人在收到《家庭教育令》后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按照《家庭教育令》要求,切实做好家庭教育,履行监护责任。(闫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