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诉讼费缓减免条件联网核查系统
日期:05-21
河北日报讯(通讯员乔段段、路遥)4月18日,残疾人王某某到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法院立案庭干警王瑞举告知当事人王某某,根据相关规定残疾人可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随后,王瑞举登录邢台法院诉讼费缓减免条件联网核查系统,根据王某某的身份证明进行联网核查,获取《核查认定报告》。
当事人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原来需要到相关部门开具纸质证明材料。为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邢台法院于3月中旬在全省率先开通诉讼费缓减免条件联网核查系统,与政府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对可以联网协查的诉讼费缓减免情形,当事人无需再去开具相关纸质证明,只需向法院提供必要的身份证明或机构信息材料,系统即可自动调取、核查相关数据,并自动生成对应的《核查认定报告》。截至5月上旬,全市法院通过该系统实现联查核验12次,完成10件案件的诉讼费缓减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