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28件案件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日期:03-06
河北日报讯(记者戴绍志)记者从2月22日召开的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沧州市在去年开展的交通运输领域“文明执法 规范执法 用情执法”专项行动中,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印发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确定了30项免罚事项及适用情形。截至去年底,全市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案件228件,免罚金额9.66万元。
立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建设法治交通,沧州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事项清单化、执法人员专业化管理,及时更新执法事项清单,不断优化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出现执法人员任性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推进执法理念、监管方式、服务能力转变,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制定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事项清单,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改正为主,不再进行处罚,并采取签订承诺书等形式督促轻微违法者自觉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