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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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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日报

央行:拒收人民币现金,罚!

日期: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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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9版:金融周刊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北日报讯(记者王巍)“扫码支付吧,我们这收不了现金。”在日常消费中,您是否也遭遇过这种场景?一些单位会找各种借口,拒收人民币现金。但其实,这种拒收行为是违法的。中国人民银行1月19日对外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两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并予以曝光。

中国人民银行此次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此次被曝光的单位是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荆姚镇九年制学校,罚款金额分别为9000元和2000元。这两家单位主要因为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购买车险、缴纳学费等违法事实被处罚。

随着电子支付的发展,近年来国内现金收付环境发生变化,拒收人民币现金现象时有发生。“拒收人民币现金违法行为”指任何单位和个人非因法定理由,不接受以人民币现金作为支付方式或对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排斥性措施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因此,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是违法的。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自2023年10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