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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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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日报

府院联动共发力 诉前化解见实效

日期: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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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专版       上一篇    下一篇

11月7日,承德中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签署了《关于深化“三个一”工作机制 构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格局的合作协议》。图为协议签署现场。赵 宇摄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刘国会(中)深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道坝子乡顺下村,就一起行政案件了解案情。陈永红摄

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改革,不断拓宽府院联动渠道机制,持续推动这项工作走深走实。市中院行政庭和双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被评选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承德2位法官被评选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怎么“联”——

深化机制建设,府院联动渠道不断丰富完善

11月7日,承德中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签署了《关于深化“三个一”工作机制 构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大格局的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将充分利用“三个一”工作机制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强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作,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式多样、良性互动的联建联动机制,努力推动源头预防,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为建设平安承德、法治承德作出积极贡献。

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载体,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也是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有效举措。

2022年,承德中院与承德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出台《落实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精神16条工作举措》,加快推动法治承德建设进程。

据悉,“16条举措”中明确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办理司法建议等工作内容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以考核机制提升人民法院对政府司法监督效能。

2023年,承德中院又与承德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三个一’+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承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一表示:“实施意见在原‘16条举措’基础上,将承德中院深入参与基层治理的‘三个一’工作机制拓展应用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场景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府院联动机制内容。”

实施意见明确,由行政审判主管副院长、庭长、副庭长、高级法官与全市行政争议重点领域行政机关建立对接联系,构建法官作为链接纽带、更好发挥专业支撑功能的府院联动常态化新渠道。

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府院联系、交流、会商工作机制和多元解纷机制内容,进一步细化了司法建议、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联动考核内容。

怎么“动”——

建立信息共享、工作交流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

10月9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庭审活动正式开始。

旁听席上坐着的是全市29家市直行政执法机关选派的业务骨干。他们“零距离”观摩庭审,“沉浸式”感受司法公正。

这是承德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庭审观摩活动中的一幕。

参加观摩的行政执法人员纷纷表示,庭审观摩是一堂优质的“法治课程”,亲临现场“零距离”观摩庭审,有种“如我在诉”的感觉,观摩庭审对大家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杜绝程序瑕疵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府院联动,重点是“联”、关键在“动”。

一年来,府院定期信息共享机制良好运转。承德中院按月制作行政案件情况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表、行政机关实体败诉情况表和司法建议反馈落实情况表,向市依法行政办和市司法局共享行政审判相关信息,为市政府及时掌握和考核各县区依法行政情况提供重要数据支撑。

府院工作交流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今年以来,承德两级法院邀请相应行政机关同堂培训3次,行政机关累计受邀参加培训学习达338人。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进一步推进落实。承德中院配套细化和完善《出庭通知书》内容,以工作提示方式,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提前阅卷,熟悉案情,并在庭审发言环节提出实质性化解意见,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出工不出效”等堵点问题。

效果怎么样——

实质性化解争议,“三源”共治效能不断提升

11月13日,承德县人民法院与县人社局联合召开了劳动人事争议“裁审一体化”工作座谈会。

围绕劳动仲裁“一裁终局”、工伤赔偿、劳动争议管辖等问题,双方充分交流意见,总结归纳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共谋工作举措。

劳动人事争议的妥善化解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企业良性发展,是社会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针对工伤保险行政争议案件数量多、实质性化解难等问题,今年,承德中院联合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共同谋划制定了《关于工伤保险行政争议案件源头化解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立足充分发挥市人社局行政主体作用,统筹工伤认定与劳动仲裁的有序衔接配合,优化劳动监察执法与工伤认定的内部配合,破解未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中劳动关系不明确难题。同时,细化了人民法院和行政复议机关监督、支持人社部门工伤保险业务工作建议的制发和落实举措。

承德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徐吉表示:“《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府院联动向行政争议重点、难点领域精准发力,深度合作推动‘三源’共治工作的积极能动司法实践。”

同时,承德中院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诉讼类案示范审理的实施细则》,以示范案件审理的形式,推动类案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今年以来,承德两级法院累计诉前、诉中化解行政争议140余件,取得了案结、事了、政和的良好效果。(顾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