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不动产登记“转移+抵押”合并办理正式实施
日期:08-21
河北日报讯(通讯员徐盈 记者师源)8月9日,唐山市首例不动产登记“转移+抵押”合并办理业务在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办理,标志着唐山市不动产登记“转移+抵押”合并办理服务模式正式落地。
以往,当买方贷款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需在办理贷款前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再到银行办理贷款,最后办理抵押登记,流程多、耗时长。现在,群众只需跑一趟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可以一次性办理过户和抵押手续。
据悉,不动产登记“转移+抵押”合并办理新模式,可将原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两项分开登记业务,通过业务流程调整,实现合并受理,一次性办理。该模式在让群众“少跑腿”的同时,提高了不动产登记办事效率,降低了银行机构的风险,实现了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之间的办理“零时差”,并为“带押过户”开展提供了流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