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人大代表监督室推动司法监督常态化
日期:08-11
河北日报讯(记者霍相博)司法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隆尧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在县法院、检察院设立人大代表监督室,推动司法监督制度化、常态化,使该县司法制度更加完善、司法行为更加规范。
隆尧县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主管副主任为组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人大代表监督室工作,精选30名省市县人大代表作为监督室成员,定期参与法检公开活动。制定出台《关于设立县法院、县检察院人大代表监督室的实施意见》《人大代表监督室工作职责》《人大代表监督室活动计划》《人大代表监督室工作制度》等,进一步规范监督室工作。
为确保监督更为精准,隆尧县人大常委会明确了听取汇报、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组织评议等4种监督方式,县法院明确了专项汇报、庭前调解、旁听庭审、案件执行、法院“公开日”、机关建设等6种配合监督行为,县检察院明确了专项汇报、公开听证、公益诉讼、案件调解、开放性检委会会议、检察“开放日”、自身建设等7种配合监督行为。
目前,各级人大代表共参与监督室工作120余人次。在有效监督下,该县法检两院修订内部规章6项,作出工作改进意见16条。其中,隆尧县法院针对代表反映的个别法官庭审行为不规范,重新修订《隆尧县人民法院庭审行为守则》,进一步提升庭审工作水平;隆尧县检察院针对代表反映的社会参与案件公开听证面窄问题,研究实施公开听证网上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