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全面推行“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
日期:08-04
河北日报讯(记者邢云 通讯员王青玉)今年5月,邢台市开展讲大局、懂业务、重服务、有活力“四型市直机关建设”活动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全面推行“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同时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户籍地限制,进一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解决了贷款额度不足等实际问题,进一步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过去,职工购买住房只能单独选择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由于公积金贷款有最高限额,如果购买的住房价格较高,通过公积金贷款可能无法满足购房资金需求。推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后,职工可以在取得公积金贷款的同时,通过商业贷款补充解决资金缺口,既最大限度节约了利息支出,又满足了资金需求。”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方便职工办理组合贷款业务,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额度测算服务向前延伸至售楼部。确定购房意向后,由置业顾问持有关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办理额度预审。职工持申请资料“最多跑一次”。借款人可按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政策规定自由选择贷款年限、自由组合还款方式、灵活提前偿还贷款,极大提升了职工办事体验和满意度。
聚焦提质增效,扩大优惠政策受益面。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签订协议,实现组合贷款业务在邢台市各县(市、区)全覆盖。截至目前,共为52户家庭发放组合贷款3412.8万元,平均为每户家庭节省利息支出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