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法院发出承德市首份森林“管护令”
日期:06-29
近日,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宣判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并发出承德市首份森林“管护令”。
2021年,隆化某矿业有限公司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在新建上山道路、安全平台、清扫平台时,扩大了原有占地面积,路某某在施工过程中非法占用林地。经司法鉴定,共计88.66亩改变了林地用途,对原有植被和种植条件造成了严重破坏。
围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隆化某矿业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人路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宣判前,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自愿对破坏的林地进行修复治理,共恢复土地面积114.6亩,得到了当地林草部门的认可。围场法院向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发出承德市首份森林“管护令”。责令对已经枯死的树苗重新补种,管护费用由其自行负担。如未能达到树苗成活率95%以上的修复效果,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赵艳辉)